新洪城大市场1-7馆商户朋友:
时光如梭,岁月荏苒。自2020年8月新市场开业以来,我们又携手走过了三个年头,如同在老市场的二十五年,在这三年里,我们经受了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在内的风雨雷电的冲击和洗礼,更迎来了如今的大地回春、山河无恙!
新市场开业三年来,洪大集团和市政府、县政府以市场繁荣为目标,以商户发展为己任,给予了广大商户包括开业初期免租培育、疫情期间免租扶持,以及每年发放千万消费券,举办各种旺场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等诸多支持……使广大商户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在坚持中树立了信心,在拼搏中获得了动力!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今天的我们,更需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风貌和百倍的努力,万众一心踔厉前行!今后,我司将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拼劲、坚韧不拔的毅力,全力以赴优配套、扩宣传、强招商、稳经营、提服务、促繁荣,奋力实现洪大全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未来的路上,期待与您一起,共创洪城大市场新的辉煌!
目前,新市场第一轮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现将2023年度商铺综合使用费及保险费收取工作的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本次收费对象
1-7馆未交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商铺综合使用费和财产保险费的商户。
二、本次收费项目
本次收取商铺综合使用费(不含中央空调使用费)及财产保险费。
三、本次收费标准
(一)综合使用费:按2021年下发的《交费通知单》载明的价格执行。
(二)财产保险费:按480元/间/年代收。
四、本次收费时间、地点及相关政策安排
(一)所交纳费用对应合同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二)收费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18日09:00至17:00(各商铺具体交费时间以通知单为准)。
(三)收费地点:C9多功能厅。
(四)收费政策:按2021年交费通知单载明的价格,一次性交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商铺综合使用费及保险费,原只交纳了商铺综合使用费的商铺在本次收费时交纳一年期财产保险费。
特别提示:原已签订《疫情扶持政策一补充协议》的商铺,在本人所收到的交费通知单规定的截止日前交清费用的,可将本人(夫妻,查验结婚证原件)名下任意商铺享有的三个月疫情扶持政策(以签订补充协议为准)冲抵本人(夫妻)名下其他在租商铺的年度综合使用费。未在通知单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交费的续租商铺,该三个月疫情扶持政策不在此次收费时抵扣,后期将以租期顺延的方式进行兑现。
五、“诚信经营履约保证金”冲抵办法
(一)2021年度一次性交纳了两年综合使用费的,本年度可冲抵诚信经营履约保证金剩余金额的50%,冲抵后剩余部分在下一个合同年度收费时冲抵完毕。
(二)2021年度一次性交纳了一年综合使用费的,本年度可冲抵诚信经营履约保证金剩余金额的三分之一,冲抵后剩余部分自下一个合同年度收费开始分两年冲抵完毕。
诚信经营履约保证金的冲抵仅限本次交纳综合使用费的商铺,且不作跨铺冲抵。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合同换签:
本次交纳综合使用费商户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即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本轮(即第二轮)商铺租赁合同拟于8月份统一换签,具体换签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二)退租办理:
第一轮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的商户,商户本人须于8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携带租赁合同、押金收据、履约保证金收据(若有)、疫情扶持政策补充协议一(若有)、身份证原件、江西银行卡复印件至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退租确认手续。
经公司审核符合退租条件的商户须在2023年9月1日前清空私有物品并将商铺无条件地交还公司,并须自行处理因本人原因所造成的各种矛盾和纠纷。逾期交还的,我司将按逾期占用天数收取相应的商铺占用费,并从其商铺押金中直接扣除。
(三)商铺调换:
有调铺需求的商户凭交费收据至政企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调铺意向,待本年度收费工作大面结束后,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商铺调换工作。
(四)温馨提醒:
请商户朋友们务必按我司发放的交费通知单要求按时足额完成交费及办理续约手续。如有逾期,我司有权视您自动放弃下一轮合同的优先承租权,并可在此次集中收费结束后即行对所涉及相关商铺进行预招商,且在第一轮合同期结束后将其另行出租。
七、本次收费流程
本通告由江西洪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解释。
特此通告!
业务咨询电话:
0791-85016666
监督举报电话:
0791-87666111、1590791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