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根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新洪城大市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新洪城大市场商户实行“门前三包”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1、商铺门前必须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
2、商铺门前必须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乱堆乱扔、乱拉乱挂、乱涂乱画。
3、商铺门前必须无摆摊设点,无占道(出店)经营。
4、商户门前不得乱丢垃圾、乱泼污水,二次装修、生活需要产生的各类垃圾必须分类袋装运送至指定垃圾投放点。
5、商铺门前不得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挂晾晒。
6、商铺门前所有公共设施不得圈占、破坏。
7、做到店外整洁有序,无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现象。
8、做到门前每日清扫,每天清理擦拭门面、墙面、橱窗、招牌等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持店前及地面等清洁卫生。
以上规定请广大商户自觉遵守,服从管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我司将按照《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新洪城大市场商铺综合管理规约与制度》等规定进行处罚。
监督电话:15797772899
江西洪大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